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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收取办法
根据国家民政、财政部(民发[2003]95号]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“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,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。”结合我市家具行业的实际,体现“企业家办会”的精神,适当调整会费收取标准,在提高会费水平的同时,提高协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水平,按市场化原则办好协会。调整后的会费收取办法如下: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: 1、市家协副会长单位:2000元/年; 2、市家协常务理事单位:1000元/年; 3、市家协理事单位:700元/年; 4、市家协会会员单位:500元/年; 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及缴纳办法 1、新会员在办理入会手续时直接缴纳会费; 2、所有会员单位每年6月30日前,向市家协缴纳会费; 3、如遇特殊情况,缴纳会费有一定困难的企业单位,可提出申请,经秘书处审核批准,可缓缴、减缴或免缴会费; 4、对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单位,作自动退会处理; 5、会费请汇入市家协以下帐户: 户 名:德州市家具协会 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市分行 帐 号:15-764001040010963 电话:0534-2646040 德州市家具协会 2006年1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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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 员 登 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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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 会 内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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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级 会 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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